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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25 点击数:
BOB(一)贯彻国家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福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规,并负责检查落实。
(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研究制订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立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审定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参与审查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规划;参与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分布的审核认定。
(五)负责本市园林绿化设计、施工的行业管理;制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和养护的规程规范、质量等级、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六)负责制订园林绿化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组织专业岗位人才的培训;负责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考核和职称评定;组织对园林绿化业务的技术指导,开展园林绿化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
(七)负责制订城市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管理办法;组织园林绿化科技重点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园林植物的引种、育种和园囿动物的繁殖研究;负责组织城市园林绿化检查和园林绿化成果普查、资源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病虫害的监测与防治工作,并提供咨询、信息等服务。
(八)负责组织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资源的调查评估;组织申报风景名胜区;监督检查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九)指导、BOB协调区、县(市)的园林绿化工作,参与审批或审核区、县(市)园林绿化规划和建成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调整。
(十一)协调城市园林绿化与市有关方面的关系,组织市、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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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窗口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涉军涉武以及工、青、妇等工作,协助负责人事教育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绿化养护管理、审批服务、安全、法规、数字、12345热线等工作,协助负责计划财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效能建设、宣传、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协助抓好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园林科研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中心公园处,西湖公园管理处、乌龙江公园管理处、茶亭公园管理处、光明港公园管理处、闽江公园管理处、动物园管理处、晋安河公园管理处、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儿童公园管理处、琴亭湖公园管理处、金山公园管理处。
1、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和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2、负责文字综合、信息、效能、网络、BOB编志、政务公开、对外宣传、会务安排、文件处理、文书档案、保密等工作以及议案、建议、提案、信访的处理工作。3、负责中心机关后勤保障和接待工作。4、承担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及中心党委日常事务工作。
1、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绿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城市绿化“绿线、配合有关部门审核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绿化指标和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3、负责审批城市绿地的临时使用、占用和砍伐、移植树木具体工作。4、负责园林绿化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制定绿化专业技术和绿化工程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等,并监督实施。5、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6、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城市园林绿化的违法违章事件。7、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8、指导绿化工程招投标及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搞好城市园林绿化苗木生产、供应工作。9、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工作,开展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10、指导全市园林绿化树木的病虫害防治,指导城市绿地的养护和管理。11、指导、协调县(市)区的绿化工作。12、配合做好城市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1、负责城市公园管理工作。2、组织制定全市城市公园(含动物园)、风景区等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改造计划,组织制订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规划、目标管理标准和养护标准,并组织实施。3、组织全市风景名胜区工作,组织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评估、参与风景名胜区总规、详规和省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评审工作。4、监督检查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绿化美化、BOB环境卫生、游览服务、文化活动、经营管理等工作。5、参与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含园林建筑小品)及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批,负责城市公园内经营摊点和举办展览、表演、游乐等活动的管理。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风景名胜区执法工作。
1、组织编制本系统年度基建、BOBBOB维修工程计划,审核有关建设项目,并监督实施。2、指导建设单位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工程质量验收和审理基建项目预决算。3、负责制定园林绿化设施维护管理办法,参与制定园林绿化工程定额标准。4、监督检查园林绿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1、汇总编制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编报园林绿化事业财务计划,筹措资金支持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搞好综合平衡和检查,并监督实施。2、负责中心机关及中心系统财务、统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3、编制、审核、汇总机关及直属单位财政经费预算和决算报表,核拨财政预算经费和专项资金。4、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健全并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审计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1、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以及专业技术评聘工作。2、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工作,提出任免、奖惩意见。3、负责审查中心机关和中心属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出境的有关报批手续。4、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5、负责职工业务技术培训、考工定级、技师评聘。6、负责中心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7、负责中心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思想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负责中心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防台抗灾、安全保卫、消防等综合治理工作。2、负责研究起草和修订城市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性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3、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法律事务,负责职工普法教育。4、对全市公园和风景区游乐项目的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履行监察职责。2、监督检查中心机关及中心属单位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3、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4、受理群众举报,并按管理权限查处违经案件。5、协助有关处室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4、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 14:30—17:30(夏令时)
5、单位职责:负责西湖公园、左海公园、白马河公园的绿化养护、古树名木保护、园容园貌、环境卫生保洁、公园景点维修维护、名胜古迹保护和公园服务点经营等日常管理工作,以及花卉生产、花卉展览等工作。
4、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 14:00--17:00(夏令时)
5、单位职责:负责乌龙江北岸片区公园、帝封江基地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4、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 14:30--17:30(夏令时)
5、单位职责: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景区的绿化、环卫、治安、景点维护、兰花圃和戚公祠等景区管理工作。
4、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 14:30--17:30(夏令时)
5、单位职责:进行公园日常管理、养护树木花草,保持环境卫生和设施安全完好,维护公园正常秩序。
4、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15:00—18:00(夏令时)
5、单位职责:承担闽江两岸市属公园、环南台岛休闲路带状公园闽江南面段、夏雨苑公园和金港公园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及公共设施的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4、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 14:30—17:30(夏令时)
5、单位职责:进行公园日常管理、养护树木花草,保持环境卫生和设施安全完好,维护公园正常秩序。
4、办公时间:8:00—12:00 14:00—17:00 14:30—17:00(夏令时)
5、单位职责:做好野生动物的饲养、展出及所管辖区域内动物的日常饲养管理和种群调配;做好珍稀动物驯化、繁殖、科学研究、异地保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好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特色科普活动,积极组织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对弱小、受伤的野生动物实施救护,做好收容野生动物的放归自然或种源驯养繁殖工作;提供休闲旅游场所,满足城市居民的休憩游览需求,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做好全面管理工作及园区绿化养护、保洁工作。
4、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 14:30-17:30(夏令时)
5、单位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公园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园区的绿化栽植工作;负责景区的景观及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负责园区内道路、步游道等设施的清扫保洁和维护工作;负责景区树木的管护(浇水、喷药、施肥、修剪、除草等)工作;负责园区内违法建筑的巡查和处置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4、单位职责:公园区域范围内的绿化养管、环境卫生保洁、园内公共设施的维护及游乐设备安全监管、公园在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单位党建、工青妇工作;依托园林绿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及开展各类活动等等,以“爱心、服务 奉献”为公园宗旨,将园林景观和少儿游乐有机结合,为广大市民和少年儿童提供优美和谐的游憩场所。
4、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 14:30-17:30(夏令时)
4、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 14:30—17:30(夏令时)
4、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 15:00-18:00(夏令时)
4、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15:00-18:00(夏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