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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15 点击数:
BOB近日,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市园林管理处移交三和路中段部分沿街绿化带遭到恶意破坏的线索,获悉后,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展开调查。
经查证,位于三和路中段路东的一家汽车美容养护店,擅自隔断门前绿化带,BOB搬移路边石并移除内植冬青,在原绿化带处铺设该店通往非机动车道的通道口,BOB严重破坏市政绿化设施。根据法律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该案件立案调查。
根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BOB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五)项规定,损坏树木花草、BOB破坏绿化设施的,对造成的损失,应当负责赔偿,并处以赔偿费1至3倍的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临清市政府加大了园林绿化设施的投入,该市顺利通过省住建厅2018年省级园林城市评价验收。创城成果来之不易,请市民自觉保护绿化设施,爱惜公共绿化资源,严禁私自占用、破坏。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破坏市政绿化设施的行为一律严厉查处、严管重罚,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对该行为进行监督举报。BOB举报电线。